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港澳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教育部工作计划,现面向全校征集2019年“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转学校通知,请点击链接查看:
2. 临床医学院补充通知:
1) . 教育部通过向内地高校提供项目补助的办法向港澳地区高校来内地学习、交流、科研、实习时间3天(含)以上的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主要指带队教师,师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具体资助范围标准详见学校通知。
2) . 资助项目可包括参加小学期课程(暑假)、交换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学术会议、论坛、教师讲学活动不在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3) . 按时间,资助项目可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长期项目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个月(含)到1学年(含)的项目。短期项目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天到3个月以内的项目。
4) . 学校优先支持各单位同港澳高校开展长期项目,建议在同港澳高校洽谈项目之前咨询校港澳台办意见, 联系人:阎啸 62840。
请有意申请本批项目的单位于2018年10月8日(周一)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至wangxiaoying@sdu.edu.cn。
联系方式:88382709 王晓莹
附件:
1, 学校通知
2,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