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师生:
接山东大学公安处、校实验动物中心通知,内容如下:
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经常发生学生将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实验垃圾(包括带血报纸、针管、针头)悬挂于动物中心大门上或弃于大门边现象,此行为不符合动物尸体处置要求,会导致极大的生物安全隐患。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实验动物尸体的回收暂存工作。
为加强动物尸体的管理,实验动物中心接收动物尸体时间做如下规定:
1、周一至周日上午7:00至下午17:00接收动物尸体存放,此时间段以外产生的动物尸体,请动物使用单位备临时冰箱暂存,次日送动物中心存放,规定时间外实验动物中心不再接收动物尸体存放;
2、动物尸体存放时,一定要做好记录,动物尸体存放处进门有登记表,请按内容要求作好记录;
3、实验动物中心只负责收集暂存实验动物尸体,请将其它实验废弃物按照上级有关实验室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处置,不要送到实验动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