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毕业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的两点说明
根据学校公布的《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及临床医学学位分委员会和基础医学及生物学III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议,对医学院研究生毕业学术成果要求进行如下说明:
1、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时所提交的学术论文,“山东大学”必须是第一作者单位,即申请者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
2、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如做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以此申请毕业答辩,其以并列作者发表论文的SCI影响因子需在5以上(5以上允许2人并列共同完成,10以上允许3人并列共同完成),且每个并列作者的学位论文内容不可相互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