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充分发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强化榜样的示范功能,根据校团委《亚投平台(中国)做好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4〕02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先进个人类)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奖项名称 |
奖项数量 |
奖项等级 |
备注 |
1.优秀团干部 |
8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2.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
2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3.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
6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4.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 |
6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符合自然入选条件直接报送上级团委审定,不占此名额 |
5.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
2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6.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
6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7.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
6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8.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
6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9.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
2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10.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
2 |
校级或院级 |
评审确定级别 |
注:各奖项等级及数量以上级团委最终批复情况为准。
二、申报说明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中心青年教职医务员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中心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先进个人类奖项由个人申报,中心团总支组织评选并报请上级团委审定。参评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各类申报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
(二)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三)各学生组织(中心团总支、研究生会等)申报院级奖项名额单列,不占用上表中奖项数量。
(四)校级荣誉最终入选名单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三)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六)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人需在4月6日20:00前提交申报材料,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培养医院+申报奖项名称”,发送至邮箱yrzxtzz@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徐老师、李老师 0531-88382487
附件1 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先进个人类)参评条件和材料要求.docx
附件2 202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先进个人类)申报表格模板.docx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团总支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