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2年博士招生复试方案
复试考核主要分为三部分(专业英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各部分由复试小组根据各部分权重,计算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录取。
一、复试组织:
医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由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既往研究生培养情况(导师、培养质量、上线人数)分配指标,各医院、各研究所(室)组织专家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复试组成员人数必须在5人及以上;博导不足5名的,可从相近学科的博导中补聘。
复试小组专家负责学生复试全过程,分别对考生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进行打分,所有复试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复试工作将在学校博士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其评价体系
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既往科研背景,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或就某个个人感兴趣的科研问题进行5-10分钟陈述,并就专家提问问题进行答辩。面试小组根据学生陈述和答辩情况,就学生的专业英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三、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40%
四、加试课程笔试: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人员加试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加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