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于7月21-22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到趵突泉校区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1领取通知书。如需代领,请在获得考生本人同意后,代领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也可前来领取,地点及时间同上。
注意:领取时请务必核对发放信封和签字表格的相关信息,并仔细阅读信封中缴费须知按时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