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在学校博士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齐鲁医学部的相关通知,现将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
1、医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2、各医院、各研究所(室)组织专家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复试组成员人数必须在5人及以上;博导不足5名的,可从相近学科的博导中补聘。
3、复试小组负责学生复试全过程。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所有复试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二、复试内容及其评价体系
复试考核分为四部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英语、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各部分均实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满分400分。
1.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 专业英语(满分100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3.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满分各100分):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既往科研背景,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或就某个个人感兴趣的科研问题进行5-10分钟陈述,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复试小组根据学生陈述和答辩情况,就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进行考核(各100分),其中,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创新能力重点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及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培养潜力。
三、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3]×60%+[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4]×40%
四、加试课程笔试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人员加试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加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