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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14:31    作者:    点击:[]

一、实验室(含研究所室办公室)安全责任人是本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计算机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进行安全教育、排查隐患、纠正违规操作、保证本室安全的职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室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导、监督本室人员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三、应熟悉本室的电源开关、消防设备的位置,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四、对新进室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师生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等。

五、随时查找和排除本室的安全隐患,每天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室内的仪器设备、化学品等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管理和登记工作,按要求上报使用情况。

七、保持本室卫生整洁,及时清理杂物,保证进出通道畅通。

八、熟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若遇火灾等突发事件,按相关要求应急处理,并及时并上报所室和学院领导。

九、做好科研项目、试卷等重要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严防泄密事故。

十、做好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本室安全工作。

十一、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是临床医学院设立的安全检查日(各研究所室可在两个工作日内自行统一调整检查时间),届时安全责任人要组织一次本室的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将自查报告于检查当日交给本研究所(室)消防安全员,由消防安全员收集、整理后发到医学院院长信箱。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

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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