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近期学院工作安排,学院教师及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及项目申报过程中有接受伦理原则指导及伦理审查的需要,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一次集中伦理审查工作。现将本次伦理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 需要提交伦理审查材料(模板见附件)包括:伦理审查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九份),项目伦理审批件(纸质版一式四份)
伦理审查申请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2,涉及动物实验的医学研究课题填写附件3,都涉及的要分别填写这两个附件
伦理审批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4,涉及动物实验的医学研究课题填写附件5,都涉及的要分别填写这两个附件
2. 提交方式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10日12: 00前发送至chengzhu@sdu.edu.cn, 邮件主题为姓名+类别(涉及人/动物/人及动物)伦理审核。纸质版务必于伦理审查会议召开前交至趵突泉校区教学四楼4102房间。
二、审查工作
伦理委员会根据提交材料情况安排召开伦理审查会议。会后审查通过的项目会下发伦理批件。
实验对象、实验材料为病理科保存的病理切片、病案资料、以及实验用动物的,以材料审核为主。凡实验对象、实验材料涉及人体(例如:外周血、癌旁组织、胚胎、志愿者、病人等),或者涉及其他特殊、敏感问题的,申请者必须到会。由申报者或者课题组主要成员汇报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并阐述研究设计中与受试者保护相关的考虑。(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 为不耽误老师项目申报,请项目申请人严格遵守伦理委员会时间安排。
2. 请确保提交材料中的内容与申报项目一致,因项目申请人自身原因(如审批件与项目名称不一致,项目实施与提交审核内容严重不符等)导致影响项目申报工作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3. 本次伦理审查只受理依托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申报的项目申请。
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秘书联系方式
朱承 88382709 chengzhu@sdu.edu.cn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