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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在职研究生2023年12月学位进程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1 11:06:36   浏览次数:

各培养医院、临床医学研究生:

为规范学位申请流程,确保关键环节把关在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提升中的作用,根据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亚投平台(中国)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就2023年12月学位进程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预答辩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预答辩人员范围

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统招硕博和在职硕博)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且预答辩通过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在职博士学位申请人预外审和预答辩同步进行,预外审和预答辩任一不通过者,均不可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申请。

二、预答辩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授位进程资格审核工作拟于2023年9月下旬结束,此次拟申请学位研究生请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预答辩方式及要求

所有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参照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及《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修订稿)》进行。要求需导师组留存预答辩全过程视频、语音、文字等资料备查。

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所有研究生预答辩均须按照文件2-《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中要求执行,即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职务人员3-5人(含1位校外专家),并设置预答辩秘书一名。

五、预答辩材料要求

在职博士、硕士随申请答辩资格一同报送,材料填写要求同下。

(一)学生报送

9月15日12:00前提交至医院教育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各医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各医院教育处联系信息汇总表》

1.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两份)。预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即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处须空着;医院科教部门须加盖公章;学生扫描预答辩意见书保存,以备学位进程中其他工作的使用。

2.附件2-《齐鲁医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导师审查意见及签字;预答辩委员会审查意见、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全部专家须签字。

医院报送

9月18日12:00前报送纸质版至趵突泉校区教学八楼一楼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cyxyjsb@sdu.edu.cn

1.附件3-《xx医院xx进程研究生预答辩通过名单》

2.学生报送的纸质材料: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两份)、附件2-《齐鲁医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

原始资料审查

请导师组重点审核在学期间以山东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情况,须有预答辩委员会对原始资料的问辩环节:包括论文相关实验图片、原始资料、实验记录等;如无法提供原始数据或发表论文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可通过预答辩;该论文不可用于学位申请,请主动联系撤稿或其他处理,相应的学位论文须使用其他学术成果作为支撑进行重新撰写。

非首次学位申请人员注意事项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未通过(含申诉未通过)人员、评阅有异议仅需复审人员,此次须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预答辩中予以重新汇报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论文匿名评阅有异议,但申诉成功,且当次未完成授位,此次仅申请授位人员,无需再次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其他原因,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鉴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未通过、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学位申请要求等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须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博士学位申请人须系统内维护预答辩成绩

须经个人的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gradms.sdu.edu.cn/login)完成“预答辩信息维护”。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