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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亚投平台(中国)做好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4-27 10:26:41   浏览次数:

相关研究生:

       我院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和学校通知,在本学制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贷款学生可在毕业3年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从第4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13年内还清全部本息。学生毕业前提前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可免贷款利息,只需偿还本金。

       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可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贴息手续后,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毕业后按还款政策正常还款。(本科申请贷款,硕士阶段已经办理过展期的同学,因贷款总年限限制,无法继续申请展期贴息。)

       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学生核对贷款账户

       准确的贷款账户是正确还贷的首要因素,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认真做好贷款账户核对工作,持银行卡和身份证至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对账簿,对账簿上显示12位账号即还款账户号

      三、审核贷款毕业生信息

      欲申请展期的研究生请填写2018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附件1),于5月15日(周二)前发送至邮箱:sdulinchuang@163.com,同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前往综合楼107进行展期申请审核,电子版材料及书面证明需同时提交,缺一不可。

     、材料报送

      请所有贷款毕业研究生如实填写《山东大学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2),5月15日(周二)前发送至邮箱:sdulinchuang@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版至综合楼107,电子版材料及书面证明需同时提交,缺一不可

   、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

      每一名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不包括已提前还款成功的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都应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签订《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签订会将在6月初举办,请同学们加入学院毕业生还款QQ群:672407493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群内通知

   贷款逾期将严重影响同学们的个人信用,当同学们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同学们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望同学们引起重视,按时办理。

附件1:2018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

附件2: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

联系电话:88382353

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