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凡获得我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及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立项的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结题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不少于2000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结题报告须经研究生导师审阅,所属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获资助立项的2012年下半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并于2012年11月10日之前,统一将结题报告纸质版和由项目经费资助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或经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各一份及结题报告电子版报送到研究生办公室。 结题报告书样表请见附件。
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