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室),各医院:
请各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收齐(不接受个人上交),于6月21日(周五)下午17:00前统一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刘月冉老师处,否则将影响学院领取毕业证书,研究生证丢失者须交纳10元工本费,否则毕业证将暂缓发放。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