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对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优秀学术成果进行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院所有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奖励成果的标准
获奖励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实际确定本单位奖励标准:
1、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文章为Epub或正式发表状态,不含清样及accept状态。时间截至2014.3.23)。
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两位)。
3、所有成果均须为在学期间获得。
4、按成果进行奖励,单项成果奖励最低标准5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项成果不能重复用于该奖项评审。
三、评审程序
1、医学院在学校标准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奖励标准、评审细则。
2、以研究所(室)及教学医院为单位集中上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3、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2014年3月24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评审申请人汇总表》一份(附件中,要求项目齐全,填写规范,成果名称准确完整,文章影响因子请按照附件2中的5年平均影响因子填写;文章分区请查询附件3),电子版发至liuyueran@sdu.edu.cn
(2) 申请人文章全文或奖项原件复印件(注明学号、姓名)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2:影响因子查询表
附件3:文章分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