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2015年继续评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优秀学术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申报优秀成果的标准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
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两位)。
3、所有成果均须为在学期间获得。
4、按成果进行奖励,每项成果不能重复用于该奖项评审。(在各单位提交的汇总表中,不得出现成果重复,即不允许多人同时用一项成果进行申报)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当年在校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医学院推荐名额为105人)。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获奖成果原件到各研究所室/医院教育处;(注:申报成果能够网查的必须将电子版成果网查地址链接填入汇总表内并提交原件,不能网查的提交成果原件,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返。)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报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医学院对申报成果原件进行审核、初评,确定推荐成果,推荐成果在培养单位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4月1日之前,上交加盖公章的《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评审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要求项目齐全,填写规范,成果名称准确完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yueran@sdu.edu.cn(文件名格式为:成果奖推荐表- -培养单位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六、汇总表填表说明
1.“论文并列情况”填写示例:3人并列第一,居第2位,填写为“2/3”;
2.“影响因子“请以附件2中红色字体部分“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准;
3. “刊物分区及他引次数”一览中,刊物分区无需填写,“他引次数”年平均大于7的填写入表格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影响因子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