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亚投平台(中国)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日程安排,现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及报送推荐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1月6日至2月28日
研究生向医学院提交申请材料:2月27日当天,过期不再接收。
二、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
符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资格、拟申请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我校研究生,可于1月6日至2月26日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出国管理”模块,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和说明(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及申请材料报送
为保证推荐质量,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16年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员继续进行校内专家评审,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论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
各单位应组成3人以上的“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应有3个月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任秘书。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或面试,确定推荐研究生名单,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逐一填写《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系统审核(导师及学院的系统审核操作说明可在登录系统后查询),确定并打印推荐人选名单,连同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申请人材料包括:
1、附件2中的书面申请材料、“个人简介”及“医学院申请汇总表”中提及的全部发表论文、学术成果和荣誉称号复印件1份(注:请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便于审核)。
2、电子版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使用计划等,每位申请人一份,400字以内,由导师草拟,并提供推荐意见的word文件,主题注明“XXX(姓名)公派出国推荐意见。
(2)医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纸质版。
(3)联合培养研究生需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中的申请人信息部分,以“研究生姓名+评审意见表”为文件名。
(4)《导师推荐意见》pdf扫描件(将原件进行扫描),以“研究生姓名+导师推荐意见”为文件名。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附件1网上申请流程和说明
附件2书面申请材料
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4医学院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