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6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该奖项按成果进行奖励,申报者可提交多项成果参评,但每项成果不能重复用于该奖项评审。(在各单位提交的汇总表中,不得出现成果重复,即不允许多人同时用一项成果进行申报)
二、申报优秀成果的标准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
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两位)。
3.成果必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学校根据当年正常学制范围内的在校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名额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 翔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电子版到各研究所室/医院教育处;(注:申报成果能够网查的必须将电子版成果网查地址链接填入汇总表内并提交原件,不能网查的提交成果原件,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返。)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报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材料审核:医学院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以及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确定推荐成果,经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送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子版以各研究所室/医院教育处为单位打包发至liuyueran@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二)A4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刊物分区一栏可先不填)。
2.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三)1份及电子版。
3.成果证明原件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包括: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如:申报表-201520001-丁**、成果证明-201520001-丁**)。
六、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成果信息不实将不能获得参评资格,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自负。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表填写说明: (1)“论文并列情况”填写示例:3人并列第一,居第2位,填写为“2/3”;(2).“影响因子“请以附件4中红色字体部分“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准;(3) “刊物分区及他引次数”一览中,刊物分区无需填写,“他引次数”年平均大于7的填写入表格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2016年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指标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2016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3.2016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4.SCI 影响因子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