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7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临床医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二、申报标准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学术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
三、推荐名额分配
1.临床医学院推荐指标数为51人。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 翔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电子版到各医院教育处;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报至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材料审核:临床医学院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以及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3.初评与推荐: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确定推荐成果排名(按成果排名,如同一人有多项成果被推荐则须分别进行排名),经公示后 报送齐鲁医学部;
4.复审及学校专家评审:齐鲁医学部及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成果相关材料复审后提交学校专家组评审。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3月27日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iuyueran@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模板见附件一)A4纸质一式6份及电子版(格式:申报表-201520001-丁**)(按照成果进行填写,每份成果填写一张申报表)
2.成果证明原件及电子版,包括:成果论文全文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电子版格式:成果证明-201520001-丁**)
3.加盖公章的《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二)纸质及电子版。
六、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成果信息不实将不能获得参评资格,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自负。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表填写说明:
(1)“论文并列情况”填写示例:3人并列第一,居第2位,填写为“2/3”;
(2)影响因子请在附件SCI查询中查找,以发表当年的“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准。
(3)“刊物分区及他引次数”一览中,刊物分区无需填写,“他引次数”年平均大于7的填写入表格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附件一.2017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
附件二.2017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
SCI查询SCI2012、SCI2013、SCI2014、SCI2015、SCI2016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