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平台_亚投平台(中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职学位 > 正文
山东大学医学院亚投平台(中国)2013年上半年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3-04-16 03:58:56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各单位,毕业生同学请注意:

以下为学校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医学院就此通知做以下说明:

1.论文格式:

医学院接收论文电子版格式统一为Word,余格式要求同学校。请务必使用学校规定的命名方式命名论文,否则将无法向校学位委员会汇报有关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

2.命名方式:

首次检测命名方式: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其中: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博士学位为11,申请硕士学位为22;

申请人类别码:全日制研究生(名单由培养办公室审核通过)为33,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名单有在职教育中心审核通过)为44;

论文题目:超过24个汉字的取前24个汉字。

申请二次复检的检测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首次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需要二次复检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

"学位类别码-学生类别代号-学号-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学位类别码为:博士为11,硕士为22;学生类别代号:全日制学生(培养办公室审核通过者)为33,在职人员(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者)为44检测百分比填写数字部分(如56%,填写56即可)]

3.报送电子版人员

   根据“山东大学医学院亚投平台(中国)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 2013329【重要通知】) ”,被检测论文应为完整论文(可除去学校同意删除部分),并与送出外审(含实名和匿名外审)论文一致。故前期外审阶段已经报送论文电子版者,不再上交需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本次报送人员包括:

免匿名外审博士研究生;

未被抽中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和七年制学生;

 

4.报送要求与时间安排:

各临床专业研究生请将处理好的论文电子版交导师所在医院教育处,由教育处汇总后交医学院,基础医学各专业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由秘书统一交到医学院。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收齐全部论文电子版后集中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论文电子版。(导师所在单位为齐鲁医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延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同学请注意:可将文章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xcx6677@126.com)各单位报送时间见下表,请严格按照时间开展工作,以免影响学生毕业。

单位

报医学院时间

基础医学各专业,影像研究所,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肿瘤医院

4 19

中心医院,千佛山医院,山大二院

4 22

省立医院及其他单位

4 23

齐鲁医院

4 24

5.亚投平台(中国)处理:

参照下文学校要求及学院相关文件山东大学医学院学位分委会亚投平台(中国)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实施细则2012.9))进行,并由专家认定。

6.亚投平台(中国)检测与答辩 

答辩的具体时间与要求我们将于研究生院发布正式通知后及时通知,在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及外审结果得出之前欲提前答辩者,请与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沟通(88382503并上交“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通过或匿名外审不通过,答辩无效”的保证书

 

 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2013年上半年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依据《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6日-4月30日,指标分配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人数每人一篇次分配(每个分会只分配一个账号,若分会有多名人员负责授学位工作,请协调好后再进行检测)。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下载并保存有关数据,系统关闭后将无法登陆及查看本分会检测的有关信息。检测结束后,学校系统将锁定检测数据,确需进行复检的,请于4月30日前,将申请复检指标报送学位办公室,第二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二、因检测系统所限,若待检测论文字数超过15万字,请按每小于15万字一部分拆分,命名方式见《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方式要求(不要使用系统提示的方式命名),并在“作者姓名”后加数字1、2、3......。

 三、为便于操作,提高检测效率,可将按要求命名后的文章打包压缩后上传(压缩包命名无具体要求,且应不超过300M)。打包未能全部上传,第二次上传前,请务必将第一次上传成功的文章剔除。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969002-8217

附件: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学位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亚投平台(中国)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山大研字[2010]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严肃学术纪律,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校决定借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为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论文检测组织及实施

 

 第一条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对检测工作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学位办公室在系统中设置子账号,分配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使用,并负责查阅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检查管理子账号使用情况。

 第二条 各分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及检测结果的处理认定。

各分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须对用户名、密码严格保密,防止账号被盗用。严禁使用系统对本分会外的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如因此发生纠纷或影响到本分会的检测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条 检测范围。凡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检测,检测工作须于正式答辩前完成。

保密论文可不进行检测。若进行检测,须经作者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同意检测意见,由作者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后进行检测。

 第四条 研究生院根据拟申请答辩人数分配检测篇数。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只检测一次。各分会须对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

 第五条 被检测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一)论文电子版可为txt,doc,docx,caj,pdf,kdh,nh,rtf,eml格式;

(二)论文字数应为1.5—15万字之间;

(三)为提高检测速度,请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

 第六条 为便于检查和统计,上传检测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其中: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博士学位为11,申请硕士学位为22;

申请人类别码:全日制研究生(名单由培养办公室审核通过)为33,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名单有在职教育中心审核通过)为44;

论文题目:超过24个汉字的取前24个汉字。

申请二次复检的检测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首次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第二章 检测结果处理及认定程序

 

 第七条 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作为判断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不能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必须由分会指定的3人以上的专家组对论文进行人工鉴定,并由专家组给出书面鉴定意见。

 第八条 检测结果的处理及认定

 (一) “总文字复制比”(可剔除文献综述部分,下同)小于30%(不含30%),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正常送审或答辩;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分会处理。

(二)“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在30%于60%之间(含30%,不含60%)的,由各分会组织专家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延期答辩处理。

(三)“总文字重合比” (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大于60%(含60%)的,原则上必须延期答辩。再次申请答辩时,须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

如果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确实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可书面提出申请,由分会组织专家进行人工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意见。

(四)各分会可根据学科特点,扩大审查范围,提出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第三章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第九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认定,将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进行处理。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请复议。

 第十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因导师失察而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山大研字[2010]1号)的相应规定给予导师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