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各单位,毕业生同学请注意: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要求,医学院本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医学院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中午12:00.请各单位根据前段时间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组织学生提交论文,在规定时间前以研究所室或医院为单位提交论文。注意:未出现在由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和在职办公室毕业审核名单上的人员,各单位一律不得提交其论文,各单位对人员核对负责,避免漏报、错报;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收齐全部论文电子版后集中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论文电子版。(导师所在单位为齐鲁医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延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同学请注意:可将文章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xcx6677@126.com)。
二.报送人员:
根据“山东大学医学院亚投平台(中国)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2013年3月29日【重要通知】)”,被检测论文应为完整论文(可除去学校同意删除部分),并与送出外审(含实名和匿名外审)论文一致。故前期外审阶段已经报送论文电子版者,不再上交需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本次报送人员包括:
① 免匿名外审博士研究生;
② 未被抽中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含在职);
三.命名方式:
1.首次检测命名方式: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其中: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博士学位为11,申请硕士学位为22;
申请人类别码:全日制研究生(名单由培养办公室审核通过)为33,在职攻读 学位人员(名单有在职教育中心审核通过)为44;
论文题目:超过24个汉字的取前24个汉字。
2.申请二次复检的检测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
“申请学位类别码-申请人类别码-学号-首次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需要二次复检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
"学位类别码-学生类别代号-学号-检测百分比-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学位类别码为:博士为11,硕士为22;学生类别代号:全日制学生(培养办公室审核通过者)为33,在职人员(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者)为44,检测百分比填写数字部分(如56%,填写56即可)]。
四.格式要求
被检测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医学院统一为Word格式
2.论文字数应为1.5—15万字之间;
3.为提高检测速度,请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
五. 检测结果处理及认定程序
A.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作为判断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不能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必须由分会指定的3人以上的专家组对论文进行人工鉴定,并由专家组给出书面鉴定意见。
B.检测结果的处理及认定
1.“总文字复制比”(可剔除文献综述部分,下同)小于30%(不含30%),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正常送审或答辩;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分会处理。
2.“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在30%于60%之间(含30%,不含60%)的,由各分会组织专家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延期答辩处理。
3.“总文字重合比” (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大于60%(含60%)的,原则上必须延期答辩。再次申请答辩时,须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
如果研究生本人或导师认为该论文确实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可书面提出申请,由分会组织专家进行人工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意见。
六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A.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认定,将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进行处理。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请复议。
B.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因导师失察而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山大研字[2010]1号)的相应规定给予导师相应的处理。
附件:山东大学亚投平台(中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