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医学院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上交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材料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12月2日上午10点前必须送到,否则名单无法出现在医学院学位分会表决票中。
2. 请认真清点本单位毕业与授位人数,按照毕业审批表4份/人(统招),专业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或学位审批书(科学学位)2份/人、博士毕业人员登记表1份/人计算,各种文本数必需与人数一致,且盖章与签字完整无遗露,否则医学院不予接受。
3. 根据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及在职教育办公室给出的通过审核人员名单,核对本单位表决票汇总表,对两份名单上的人数差做出书面说明。
山东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