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室),临床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根据齐鲁医学部整体工作安排, 医学院临床医学学位分委员会与基础医学与生物学(III)学位分委员会现组织部分硕士生导师2014年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和范围
本次审核依据2012年《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对2013年无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已具有硕士生导师身份)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具有2014年硕士生招生资格。2012年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不参加本次遴选;但在2013年招生中,仅具有专业型(或学术型)一种类型招生资格的,可填写申请表,申请另外一种类型学生的招生资格。
二、资格审核要求与条件:
本次审核条件同2013年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请认真研究招生资格审核部分的要求)
三、填表说明:
1.请按要求填写“ 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2份),其中发表文章必须是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成果,课题仅限近五年承担课题。
2.请注意填写近五年有无重大责任事故项,该项的“负责人”签字可由各医院集中报送的医疗事故情况说明代替;
3、请确切填写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副教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如同时具备两种系列的职务请同时填写,其中任职时间填写担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时间);
4、在2013年招生中,仅具有专业型(或学术型)一种类型招生资格的,可填写申请表,申请另外一种类型学生的招生资格。但请在申请表右上角写明“2013年为****类型导师”
四、支撑材料要求:
注意:文章与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仅需提供2012年底资格审核时未出现在申请表上的新发文章或新增课题的支撑材料,其他以去年资格审核时审核通过的材料为准。
支撑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自2012年底资格审核至今新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EI文章的检索证明(pubmed检索页)及包含有pubmed检索页显示页码的全文(需能体现出是否第一或通讯,否则不予承认),独立或作为第一主编完成的学术专著原件;
2、 自2012年底申请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需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及项目经费等)原件及复印件及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可支配科研经费清单(由各单位计财部门出具科研经费清单并加盖公章)。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者必须提供横向项目的学校财务账号;
4、自2012年底申请至今职称变动证明。(可以由各医院人事部门集中提供)
5、自2012年底申请至今学历学位变动证明。(可以由各医院人事部门集中提供)
6、近五年有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由各医院医务部门集中提供)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按要求格式(见附件)于11月22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ljjsn1977@sdu.edu.cn),联系电话:88382503
(一)个人《山东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二)单位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盖单位章。
(三)由各单位集中报送的支撑材料4.5.6
医学院
临床医学学位分委员会
基础医学与生物学(III)学位分委员会
附件1: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
附件2: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有关规定
附件3: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附件4:各单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