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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医学院亚投平台(中国)进行2016年招收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5-04-29 20:58:49   浏览次数:
 医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及齐鲁医学部安排,现进行2016年博士生招生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和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岗位,学校将根据每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申请招生人员的认定,不再单独组织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

二、申请条件、申请及审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和《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亚投平台(中国)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三、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5071日以后出生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的博士生导师或为195571日以后出生的由其他部门评审的博士生导师。194971—1950630日出生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的博士生导师或195471—1955630日出生的其他部门评审的博士生导师,只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567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四、成果与项目信息的时间统一为201011日至2015430

五、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归属一个学位授权点的要求,请认真填写招生学科、专业。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56日17:00前,按照如下要求报送材料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新申请人员和曾招收博士生人员分开报送:

1. 新申请人员:

A基本材料

《山东大学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以“编号+姓名”命名(以上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2016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填表时请注意:“教师编号”见附件8;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以聘任职务及聘任时间为准。

B需提供的原件材料

将所有原件材料装入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单位及单位内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汇总表”上编号一致),并写明“******原件材料”字样,同时在文件袋上写明原件材料清单

需提供原件的材料包括近五年内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AHCISCIEI的主要学术论文及由出具单位盖章的检索收录证明(每人一式1份);②学术专著原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原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⑤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的申请者需送交所承担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原件;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材料原件。

C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
   将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整理成册,编页码,附封面及目录(封面格式及目录格式见附件7),封面左上角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2016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包括近五年内: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AHCISCIEI的主要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由出具单位盖章的检索收录证明(每人一式1份);②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复印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⑤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及项目经费等);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请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无公章单位由研究所室主任审核签字)

D由各单位集中提供的材料

 ①《2016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按学科、专业排列)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ljjsn1977@sdu.edu.cn)。填表时请注意:请按照表中范例格式填写

② 经申报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聘任时间证明材料(医学院编制申报人员由学院统一提供);

③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认可盖章的申报人员出生日期汇总表(医学院编制申报人员由学院统一提供);

④将申请人提交的《山东大学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电子版集中至“**单位新导师简况表”的文件夹内,集中报送

2.曾招收博士生人员

A基本材料

填写《山东大学医学院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博士招生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以“编号+姓名”命名(以上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申请招生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B需提供的原件材料

将所有原件材料装入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单位及单位内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申请招生汇总表”上编号一致),并写明“******原件材料”字样,同时在文件袋上写明原件材料清单

需提供原件的材料包括近五年内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AHCISCIEI的主要学术论文及由出具单位盖章的检索收录证明(每人一式1份);②学术专著原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原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⑤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及项目经费等);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说明:

为避免重复劳动,减轻导师和各单位的工作压力,凡是2014年参加过在岗博士生导师2015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无需提供去年已提交的上述①~⑤的原件材料,只需提交自上次审核后一年来新获得的论文、专著、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等的原件(注意:招生申请表上填全五年的内容);第项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材料原件需重新提供。

 C由各单位集中提供的材料

 ①《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申请招生汇总表(见附件6)(按学科、专业排列)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ljjsn1977@sdu.edu.cn)。填表时请注意:请按照表中范例格式填写。

②将申请人提交的《山东大学医学院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博士招生申请表》电子版集中至“**单位老导师申请表”的文件夹内,集中报送

 

                                                                                                        

                                                   山东大学医学院

                                                                                                               2014.4.29

 

附件1: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亚投平台(中国)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山东大学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

附件4:《医学院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博士招生申请表》

附件5:《2016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 

附件6:《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6年申请招生汇总表》

附件7:封面格式及目录格式

附件8:教师编号